2015年11月18日星期三

與11人擬炸首相官邸夜店‧ 店主圖恐襲監8年

  • 第廿六屆東盟峰會即將於週三在吉隆坡舉行前夕,警方先後在雪蘭莪州烏魯冷嶽奴昂山山腳、烏魯冷嶽及吉隆坡蕉賴逮捕12名秘密製造遙控炸彈或汽車炸彈,意圖在國內展開襲擊行動的恐怖分子。
    (吉隆坡16日訊)25歲巫裔男子涉及製造遙控炸彈,意圖對吉隆坡娛樂場所及首相官邸展開恐襲而被控,高庭今日在他承認支持恐怖活動後,判他坐牢8年,刑期從被捕的4月25日算起。
    被告莫哈末哈菲菲(店主)是在案件過堂時,改口承認罪名。
    高庭法官拿督西蒂瑪麗亞指出,若這項恐襲活動成功,我國將因此陷入混亂局面,同時也會造成嚴重破壞及人命傷亡。
    因此,她在下判時強調,希望對被告的刑罰,可以警戒其他有意要在我國展開恐襲的人。
    根據控狀,莫哈末哈菲菲被指與其他5名被告於4月24日晚上7時至25日淩晨1時,在雪蘭莪州烏魯冷嶽地區密謀恐襲,觸犯刑事法典130G(a)條文(煽動或支持恐怖活動)及刑事法典120B(1)條文。
    一旦罪成,他們可以被判坐牢30年及罰款。
    根據案情,被告莫哈末哈菲菲於4月3至25日期間,在雪蘭莪州沙登的數家餐廳與另外11人商討要在吉隆坡的娛樂場所、賣淫場所及賭場展開恐襲,所有人包括被告都同意這項計劃。
計劃奴昂山試爆炸彈
    這些人中,有人提及要在我國成立與敘利亞相同的伊斯蘭祈禱團;也有人表示不滿現有政府,欲在國內製造混亂,並計劃在烏魯冷嶽奴昂山(Gunung Nuang)試爆炸彈。被告因此建議委任一名主導這項行動的領袖。
    被告莫哈末哈菲菲是於今年4月25日下午4時10分,在奴昂山山腳與其他11人一同被捕。
至於另外5名同時被控的被告,是莫哈末安華(33歲,農作物肥料銷售員)、莫哈末諾卡瑪(30歲,農作物肥料銷售員)、依茲旺(25歲,飲料商)、慕哈末魯曼(22歲,輪胎店員工)和一名17歲少年。
    莫哈末安華和莫哈末諾卡瑪是兄弟關係。
    他們於5月20日被控上加影推事庭,並在案件於7月3日移交高庭時,否認有罪。
主控官:若未發現將如巴黎恐襲
    莫哈末哈菲菲的代表律師利達在求情時說,被告沒有受過正規宗教教育,而且是在朋友的影響下才會走上歪路。
    他說,被告在這項計劃的參與率很低,僅同意展開恐襲行動,並建議委任主導行動的領袖。
    “被告並沒有跟隨大夥兒到奴昂山試爆炸彈,他沒有在現場。”
    被告的妻子今日帶著才出生2個月的孩子出庭聽審。
    利達說,被告被捕後,至今不曾見過孩子一眼,也沒有抱過孩子。
    他建議法庭判處被告坐牢5年,讓被告可以早日回到家人身邊。
    主控官旺沙哈魯丁副檢察司指出,如果這起陰謀不是被警方及時發現,恐怕法國巴黎日前遭恐襲事件就會在我國發生。
    他說,被告在這項計劃的參與率雖然很低,但久而久之,這項恐襲行動最終還是會成真。
    “被告既然迎來新的家庭成員,那麼在支持恐襲行動前,就應該三思。“
    他說,辯方建議的坐牢5年刑罰太少,應該關在牢裡10至12年,才足以讓其他被告和社會大眾從中吸取教訓。http://www.huanzhongnet.com/article-20308-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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