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3月16日星期三

畫線擺物霸車位 商家最高可罰1千

(吉隆坡11日訊)商業區經常出現停車位不足的問題,惟部分商家爲了自己的便利,擅自在店前的停車格畫上紅線,企圖「瞞天過海」,或直接用障礙物「霸佔」車位!
針對上述情況,各地方政府除了向違例商家,開出最高1000令吉的罰款外,也會充公用來「霸佔」車位的摩哆和其他障礙物。
雖然各地方政府都有出讓車位,讓商家租借,但是固打有限。然而,也有部分的地方政府拒絕讓出車位給商家申請,以避免造成公衆失去享有公共停車的便利。
梳邦再也市議員葉國榮受訪時指出,爲了避免公共停車位不足,市議會會保留商業區90%的公共停車位,隻提供10%的車位供商家租借。
他說,不過,洗車店、汽車維修廠、摩哆維修店和酒店等業者,在申請營業執照時,都須強制性租借車位,車位數量由市議會決定,每月租金爲150令吉,若要額外租借車位,每個車位租金爲350令吉。
充公霸位物品
他表示,針對所有額外租借停車位的申請,市議會官員會先到有關地點勘察,視情況來批準申請。
「對于霸佔車位的違法商家,市議會除了有權利充公『障礙物』之外,也會開出罰單給商家,而罰款額最高是1000令吉。」
八打靈再也市議員溫宗龍舉例,市議會執法組曾到靈市SS3,充公違例停放在走廊和停車位的摩哆,因爲商家除了霸佔公共車位,也阻礙店前一名老婦行走,導緻她失足跌傷。
他說,商家随意霸佔車位的情況一直存在,上述桉例是給商家們最好的警惕。
他指出,租借的停車位租金介于每月300至400令吉,若當地的停車位充足,一般會批準商家租借最多2個停車位。
除此之外,士拉央市議員黃偉強指出,坐落在商業區的政府機構,例如政府醫療所和國民登記局,能以每月25令吉的優惠價,向市議會租借車位,至于其他商家,則需繳付250令吉租借車位。
「無論如何,士拉央商業區不會過度繁忙,所以車位被霸佔的情況也不多。」
隻允特定行業租車位
莎阿南市議員陳斯偉認爲,将公共停車位出租給商家的措施,已經影響了公衆享有公共停車位的便利。
他指出,市政廳隻允許商業區内特定行業的業者租借車位,不在名單内的商店,一律拒絕租借車位的申請。
「公共車位,顧名思義就是提供給公衆停放轎車,如果允許所有商家都能租借車位,豈不是剝削了公衆利益!」
他認爲,出租車位會增加車位缺乏的情況,因此,市政廳隻公開給酒店、醫院、診所、修車廠等商家租借車位,其他的商店例如美容店、面包店、花店等等,都不被允許提出申請。http://www.huanzhongnet.com/article-22415-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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